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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农学院2016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16-10-08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 农学院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请查阅研究处主页《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国家奖学金请按照研究生处相关要求进行。

农学院将以《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评选依据,各位同学如有符合《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的加分材料,请按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同时填写学业奖学金样表(附件)。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61010日下午6点,纸质材料请交至1-507胡老师处,电子档请发送至邮箱2224341803@qq.com

特别提醒:提交学院的学业奖学金相关加分材料必须是没有用于往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加分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学院将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附件:学业奖学金样表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主要参照研究生学业总分,包括学业基础分、学术成果附加分、其他附加分三部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学业总分=学业基础分数×60%+学术成果附加分+其他附加分

学业基础分以研究生处教务系统中提供的学位课平均成绩为准

博士学术成果加分标准

项目

计分

备注

学术

论文

发表SCISSCI论文

每篇计分数为

(影响因子+1*20

仅限知识产权属学校的论文,合作发表影响因子超过6.0SCI收录论文,可按50%计分;

均要求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第二位,按70%计分,第三至四位按30%计分;若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则按50%计分。

发表EICSCD(C)CSSCI论文

10/

科研

成果奖

国家级奖励

3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科研成果奖

均以奖励证书为准

省部级一等奖

2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二等奖

1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三等奖

4CSCD论文

获新品种、新技术

国家级(前五位)

排名第12篇影响因子1.0SCI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80%,以后排名每降一位计分减20%,以此类推

省级(前五位)

排名第12CSCD论文。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计前三位)

排名第1计为2CSCD期刊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50%,第3为排名第1分值的20%

上述科研成果要求成果第一单位署名四川农业大学。

学术型硕士学术成果加分标准

项目

计分

备注

学术

论文

发表SCISSCI论文

每篇计分数为

(影响因子+1*20

仅限知识产权属学校的论文,合作发表影响因子超过6.0SCI收录论文,可按50%计分;

均要求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第二位,按70%计分,第三至四位按30%计分;若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则按50%计分。

发表EICSCD(C)CSSCI论文

10/

科研

成果奖

国家级奖励

3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科研成果奖

均以奖励证书为准

省部级一等奖

2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二等奖

1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三等奖

4CSCD论文

获新品种、新技术

国家级(前五位)

排名第12篇影响因子1.0SCI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80%,以后排名每降一位计分减20%,以此类推

省级(前五位)

排名第12CSCD论文。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计前三位)

排名第1计为2CSCD期刊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50%,第3为排名第1分值的20%

其他奖励

国家级

30

一等奖(第一名)全额加分,二等奖(第二名)计50%分值,三等奖(第三名)计20%分值,

省市级

20

10

上述科研成果要求成果第一单位署名四川农业大学。

专业学位硕士学术成果加分标准

项目

计分

备注

学术

论文

发表SCISSCI论文

每篇计分数为

(影响因子+1*20

仅限知识产权属学校的论文,合作发表影响因子超过6.0SCI收录论文,可按50%计分;

均要求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第二位,按70%计分,第三至四位按30%计分;若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则按50%计分。

发表EICSCD(C)CSSCI论文

10/

发表CSCDE库)论文

2

科研

成果奖

国家级奖励

3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科研成果奖均以奖励证书为准

省部级一等奖

2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二等奖

1篇影响因子2.0SCI论文

省部级三等奖

4CSCD论文

获新品种、新技术

国家级(前五位)

排名第12篇影响因子1.0SCI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80%,以后排名每降一位计分减20%,以此类推

省级(前五位)

排名第12CSCD论文。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计前三位)

排名第1计为2CSCD期刊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50%,第3为排名第1分值的20%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计前三位)

排名第1计为1CSCD期刊论文。

排名第2为排名第1分值的50%,第3为排名第1分值的20%

其他奖励

国家级

30

一等奖(第一名)全额加分,二等奖(第二名)计50%分值,三等奖(第三名)计20%分值,

省市级

20

10

上述科研成果要求成果第一单位署名四川农业大学。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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