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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第一批)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3-10-06  来源:     点击数:

全院20、21、22级本科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及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现将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奖学金名称

标准(元/人)

本科生名额(人)

类别

备注

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12000

1

校设


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10000

2

校设

仅面向农学、种子专业

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6000

2

校设


优秀学生奖学金

5000

12

校设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2000

8

校设


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4000

9

院设

大二大三大四各3名

瑞进特奖学金

3000

10

院设

植保专业5名,其余专业5名

利尔作物菁英奖学金

2000

8

院设

面向植保、农学、烟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4个专业

浩搏优奖学金

1000

6

院设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

(1)满足第(一)点基本要求;(2)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小者优先。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相同则按照综测同年级同专业百分比靠前者优先。

2.袁隆平追梦奖学金

(1)满足第(一)点基本要求;(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袁隆平追梦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在作物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在国家级、省部级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且作品内容与作物学相关;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注: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也不重复。(袁隆平追梦奖学金除外)

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奖学金:12名,按照年级人数比例,名额分配为2020级4名,2021级4名,2022级4名。

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3名,不做分配,在各年级、各专业综合位点排名第一的奖学金申请者中答辩产生。

袁隆平追梦奖学金:2名,不做分配,在各年级、各专业综合位点排名第一的奖学金申请者中答辩产生。

其他奖学金名额共计41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专业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瑞进特奖学金

利尔作物菁英奖学金

浩搏优奖学金

农学

3

3

1

2

1

植保

2

2

5

2

1

中药

1

1

1

2

1

种子

1

2

1

0

1

烟草

1

1

1

2

1

智农

1

0

1

四、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第一批)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于10月8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3212058500@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第一批),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交到7-410。同时申请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的同学还要填写并提交《附件2:袁隆平追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10月9日前,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校设袁隆平追梦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袁隆平追梦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10月17日前,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和其他院设奖学金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4.如有疑问,请加入农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答疑群:937220627;第一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答疑群:937220167;询问贾佳老师或团办刘建熙同学。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3年10月6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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