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开好2025年度中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字〔2026〕3号)要求,现就我院做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
(二)认真查摆问题
围绕会议主题,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党支部需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党员立足岗位,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要对 2024 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等有关问题逐一作出说明。党员对 2024 年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和相互批评指出的问题逐一作出说明。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抓好问题整改
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二、党员民主评议
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对评为“合格”的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三、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
组织生活会后,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措施和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流动党员、老党员、行动不便党员等群体,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
(二)分管或联系党员院领导至少参加指导1个联系师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本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6年1月14日(周四)前完成。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记载表(附件1),各党支部及时整理所辖党支部测评结果,并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将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和民主评议党员记载表(附件1)一并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马保欣,电话:028 - 86290872。
农学院党委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