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3、2024、2025级各本科小班:
现将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人荣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参评条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④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其他参评条件: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基础上,各类奖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优秀学生
(1)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
(2)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
(3)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4)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参评基本条件;
(2)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二课工作履历等级为优秀或良好);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30%(含)。
3.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
(2)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3)班级学生干部从小班班委中推荐,院级学生干部从第27届学生组织部门成员中推荐;
(4)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5)同一学年内,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不得重复推荐,若有重复推荐,名额不再递补;
(6)校级职能部门下属学生组织推荐的学生干部无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
(7)获得校级职能部门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再占用院级或者小班指标在学院参评,如有重复申请,将会取消其中一个,请同学们不要重复申请;
(8)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结果将以“第二课堂成绩单附加分计分细则”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为准。
备注: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二)集体荣誉(“优秀班集体”)
参评条件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寝室室风好;
3.班级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班级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必修课加权成绩)80分及以上,必修课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备注:若同年级同专业仅设置一个小班,须由所属学院出具其表现突出的佐证材料,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原则上不连续两学年重复获评。
二、推荐要求等相关事项
(一)优秀学生
申请: 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小班进行条件初审,按照申请学生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优秀学生”名额不限(建议每个小班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都推荐上报,以免位点排名靠前的同学因不符合基础参评条件出现指标浪费的情况),按照同年级同专业“优秀学生”推荐总人数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遴选。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二)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推选。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指标: 每个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1人,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候选人0-1人。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部门自主推选)---学院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三)优秀班集体
申请:小班自主申报
评选方式:申报材料+答辩现场表现。
三、日程安排
(一)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1.请各小班务必于10月2日22:00前将《农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档和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扫描版)以“专业班级+优学优干材料命名(例如“农学202302优学优干材料)发送到1650610368@qq.com;学院各学生部门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统一由主席团成员林可馨收取并发送至邮箱。
2.请各小班务必于10月8日16:30-18:30前,将班主任签字的《农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及相关班级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农学院团委办公室(2-213)值班人员处,电子档以“专业班级+优班材料”命名发送到1650610368@qq.com,例如“农学202302优班材料”。如有疑问,请加入农学院2026年优秀班集体申报答疑群:700918237。
(二)线上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学院确定评审推荐名单,各班级督促本班级相关人选及时登陆“学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学工系统开放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节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 请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农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2:《农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