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3、2024、2025级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度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标准(元/人) | 本科生名额(人) | 类别 |
| 1 | “诚至诚”励志奖学金 | 4000 | 9 | 校设 |
| 2 | 好人堂奖学金 | 4000 | 20(中草药栽培与鉴定20名) | 院设 |
| 3 | 瑞进特奖学金 | 3000 | 10(植保专业5名,其余专业5名) | 院设 |
| 4 |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 2000 | 8 | 校设 |
| 5 | 台沃奖学金 | 2000 | 5 | 院设 |
| 6 | 浩搏优奖学金 | 1000 | 6 | 院设 |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全日制在校在读。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参评条件
1.“诚至诚”励志奖学金
(1)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2)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
2.以上奖学金(除“诚至诚”励志奖学金)均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3.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材料报送
1.其他社捐奖学金:附件1《附件1:2025-2026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及纸质档。
2.“诚至诚”励志奖学金:附件2《附件2:2025-2026学年“诚至诚”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及纸质档。
四、日程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不指定奖学金类别),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5-2026学年“诚至诚”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于10月12日14: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420963428@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或“XX班“诚至诚”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于10月12日12:40-13:40交到2-213团办值班处。
(二)10月12日-15日: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奖学金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按捐资单位要求评选。
(三)10月16日:学院公示,校设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人员在学工系统上填报信息。
五、工作联系人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2-211):沈老师(QQ:529456312)
团办负责人:刘儒森同学(QQ:1075823711)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