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度其他社会捐资助学金(第二批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标准(元/人) | 本科生名额(人) | 类别 |
1 | 蜜雪冰城助学金 | 3000 | 2 | 校设 |
2 | 八桂川缘助学金 | 1000 | 1 | 校设 |
3 | 荣玉助学金 | 2000 | 4 | 校设 |
二、评选条件
(一)蜜雪冰城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努力学习,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2)在同等条件下,单亲家庭、孤儿、特殊困难群体、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推荐;
(3)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行动;
(4)当前学年(2026-2027学年)无处分。
(二)八桂川缘助学金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3)当前学年(2026-2027学年)无处分。
(三)荣玉助学金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参评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30%(含);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三、材料报送
1.蜜雪冰城助学金:附件1:2025-2026学年蜜雪冰城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档。
2.八桂川缘助学金:附件2:2025-2026学年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档。
3.荣玉助学金:附件3:2025-2026学年荣玉助学金申请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档。
四、日程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不指定奖学金类别),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所有附件并于10月22日12: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3904244324@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申请八桂川缘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XX班蜜雪冰城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XX班荣玉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于10月22日12:00前交到2-104学办值班处。
(二)10月22日-26日: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奖学金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奖学金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按捐资单位要求评选。
(三)10月27日:学院公示,校设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人员在学工系统上填报信息。
五、工作联系人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2-202):马老师(QQ:342839769)
学办负责人:孙焕知同学(QQ:3904244324)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