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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11-03  来源:     点击数:

 

1、11月2日:经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农学院2020-2021年度各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2、11月3——5日: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审核。

3、11月4日上班时间:各小班将《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质档(签字)和电子档(用U盘拷贝)交到7教404学办值班人员处。

4、11月6——8日:学院审核。

5、11月9日:学院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农学院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拟评名单》。

6、11月9——11日:《农学院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拟评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确定名单上报学校,名单作为本年度国家助学金拟发放名单。

附件:农学院2020-2021年度各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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