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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2019-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申报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10-17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2017、18、19级各小班:

按照学校最新通知要求,今年“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较往年做出重大调整。参评条件为“2019-2020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前10%”,其他参评条件均不变。

请满足参评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农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最新版),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指国奖参评需要用的奖励材料,原件仅用于审核后返回)。统计表经班主任签字后,由小班负责人收集汇总后于10月17日18:00前以小班为单位将纸质档交到7-410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处,电子档发送到1954569913@qq.com。

附件   农学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0年10月17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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