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工作通知
各小班:
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工作即将启动,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请各小班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认定及国助工作。现将学院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后期时间如果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一、 9月27日: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组”并下发相关通知,将具体文件、表格上传至农学院网站公告栏及QQ群通知。
二、 9月27-29日:小班按《细则》(附件1)要求成立“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并于9月29日14:00前将小班评议组名单电子档(附件4)发至农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3464005280@qq.com,名单须在小班公示3天,公示期间可同时进行认定工作。学生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新生须先激活)。
三、 10月8-10日:学生向小班评议组上交一份《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系统导出打印,以下简称为《申请表》)。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提前联系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督察员到场监督;班主任按要求内审批通过,若超过学校规定时间,将导致无法上报,名单在小班公示3天。同时小班填写附件5,开展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工作,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将责成重新评议。
四、 10月11日:小班《申请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附件4)以及《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附件5)在下午2:30-6:00以班级为单位交到7教404农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如有评议工作开展较早的班级,10月9日-10月10日上班时间也可将材料交至7教404)。
五、10月11-12日:学院认定工作组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学院小班评议结果认可度测评工作(参考附件5),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责成小班重新评议。
学院对各小班认定学生比例统计分析,对小班平均数偏差大于全院平均数20%的小班启动复核调查,据实处理。
六、 10月12日-10月14日: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10月12日至10月14日),在线向学校上报学院认定结果。
六、 10月22日-29日:小班按照学院分配指标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具体要求和名额将另行通知。
七、 期间有疑问可参阅附件: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参考,特殊情况请至7-410咨询团委朱琳老师,团委办公室电话:02886290871;或到7-404咨询学生办公室主任梁朝德,联系电话:15277044814。
附件:
1、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工作日程安排
2、附件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