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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选举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时间:2022-04-15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2019、2020、2021级各小班团支部:

经学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同意,学校将于2022年6月中旬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学校第十七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农学院代表选举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请各小班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提名产生0-1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在2022年4月20日(周三)12:00前报学院团委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代表应符合以下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与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积极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团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学生团代表和学代表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7.本次团学大会预计在6月中旬召开,故团学代表不含2022届毕业生

二、代表选举办法

(一)正式代表名额

1.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团代表名额最多不超过300人,本次团代会代表名额确定为290人(全校)。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规定和我校实际,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确定为275人(全校)。

3.团代会代表中本专科生团员代表(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全部同时为学代表。

4.担任学院团委主要干部、小班团干部(团支书、副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视为保留团籍,可以参与小班团支部对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

5.农学院正式代表总数为13人,其中教师代表2人,学生代表11人(9人为团学代表,2人为学代表)。

(二)选举原则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等有关文件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尊重和保障青年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选举程序

根据团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三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

提名学生团学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所在班团大会选举产生。

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班团支部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每个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

班团支部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各选举单位汇总后,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按照分配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报同级党委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提名代表候选人。

3.正式代表选举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代表会议(代表应包含专职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含毕业班的班团支部的班长或团支书,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分配正式代表名额的20%,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出的代表报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和第十六届团委会审批。

三、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团学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向选举单位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选举工作。

2.请各小班团支部于2022年4月20日(周三)12:00前,将本班《XX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二)纸质档交至农学院团委办公室7-410团办值班点,EXCEL电子档报送至邮箱420963428@qq.com。各小班团支部提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保证能够全程参与学校于2022年6月中旬召开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暨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3.学院将于2022年4月28日中午12:30召开2019、2020、2021级小班团支书、班长大会,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请小班团支书、班长务必保证参会,行使选举权利,履行选举义务。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团学联发〔2022〕2号 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七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附件二:《XXX班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农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农学院团委代章)

2022年4月15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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