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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智慧农业专业按照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聘请6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6位专家一致认为四川农业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并制定了完备的智慧农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设智慧农业专业的办学条件。同意新增智慧农业专业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30日-4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电话028-86290873,地点成都校区第七教学楼413。
农学院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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