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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9-13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与流程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密切关注重点群体

1.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 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 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等。

三、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 9月15日,学院对班主任和班长支书开展业务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9月16日前,以小班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摸排好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3. 9月21日前,各小班按附件要求线下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工作,并在小班内至少公示一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员空课时间见附件,请各小班提前联系督察同学。

4、9月22日前小班公示认定结果后,由班主任将小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见附件)上交至学院学办邮箱(3464005280@qq.com)。同时开展本班认可度测评工作。

5、9月23日前,小班拟认定学生在小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6、9月25日前,以小班为单位在工作时间提交附件材料纸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工作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评测表》(见附件,学生本人及评议组组长务必签字)到7教404学生会办公室,相应电子档同时发送到邮箱(3464005280@qq.com)。注:《纸质材料贫困认定申请表》需线上填写,完成发给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之后打印由本人和班主任签字交学院。

7、9月26日,学院审核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困难认定工作细则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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