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2020、2021、2022级各本科小班:

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个人荣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参评条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其他参评条件: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基础上,各类奖项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优秀学生

(1)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参评基本条件;

(2)该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包括委员)满一年(或一届),转专业的同学担任学生干部时间累计满一年即可;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二课工作履历等级为优秀或良好)

(5)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3.注意事项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称号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

(2)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3)班级学生干部从小班班委中推荐,院级学生干部从第24届学生组织部门委员及以上职务中推荐。

(4)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5)同一学年内,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不得重复推荐,否则有重复推荐,直接取消,名额不再递补。各小班注意提前核实有无已在学院、校区学生组织被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

(二)集体荣誉(“优秀班集体”)

参评条件

1.班风建设制度健全,执行好,学年内无一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寝室室风好;

3.班级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比不低于90%

5.班级学风建设好,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必修课加权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二、推荐要求等相关事项

(一)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小班进行条件初审,按照申请学生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优秀学生”名额不限,按照同年级同专业“优秀学生”推荐总人数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遴选。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条件初审(小班推荐的人选需在班级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二)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推荐: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推选。推荐人选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指标:每个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1人,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推荐0-1人。

评选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评议(部门自主推选)---学院审核评定---学校审定表彰。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推荐,名额不再替补。

(三)优秀班集体

申请:小班自主申报

评选方式:申报材料+答辩现场表现。

三、日程安排

(一)小班报送推荐名单

1.请各小班务必于9月27日18:00前《农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档以“专业班级+优学优干材料命名发送到420963428@qq.com,例如“农学202002优学优干材料;小班将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交到7-410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处。学院各学生部门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统一由学生会主席古敬收取并交至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处。

2.请各小班务必于9月28日12:00前,将班主任签字的《农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及相关班级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7-410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处,电子档以“专业班级+优班材料”命名发送到420963428@qq.com,例如“农学202002优班材料”。

(二)线上填报及班主任审核

学院确定评审推荐名单,各班级督促本班级相关人选及时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请班主任老师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学工系统开放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节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2.时间紧迫,请各学生组织、各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农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

附件2:《农学院2022-2023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

附件3:《2023年学生手册》

                       农学院团委

2023年9月25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编:611130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1 NXY.SIC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