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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筑梦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3-11-07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   作者:农学院  点击数:

全院20、21、22级本科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学院2022-2023学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农学院指标2名,奖励金额4000元/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诚信记录。

3.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5.参评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含),且在参评学年至少获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参评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3.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4.不与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兼得。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注: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也不重复。(袁隆平追梦奖学金除外)

、时间安排

1.11月9日14: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要求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小班负责人将班主任签字审批后的纸质档交至农学院团委办公室值班处并完成信息登记,将电子档按“班级+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的格式命名后发至邮箱3212058500@qq.com。

2.11月15日前,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筑梦奖学金候选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完成评审工作。

3.如有疑问,询问贾佳老师或团办刘建熙同学。


附件1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3年11月07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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