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通知公告

关于农学院2024年春季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来源:     点击数:

各小班、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党员指导手册》、《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文件要求,特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4年3月10日)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6月毕业生除外)。

二、推荐条件

1.本院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具备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以及扎实的理论素养;

2.作为在校学生,应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擅自在外租房、夜不归宿、无故旷课、无考试作弊、无不当言论等违纪行为,并积极参与学风建设,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近一年内必、选修课无补考、重修。本科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综合测评成绩查询:“学工网”——“综合测评成绩”——“我的综合测评成绩”),研究生平均学年绩点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成绩表排名以学院系统导出为准;另外,文章、专利等可参考《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额外加分);

3.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的支持率不得低于团员人数的2/3);

4.上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率高于90%。

三、推荐名额

凡是满足推荐条件且有意愿参加推优入党的学生,均可向所属党支部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本科生

1.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标准。

2.各团支部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推优入党的同学认真填写《农学院积极分子推优入党积分细则表》(见附件1)。

3.召开团员大会:

(1)团支部向全体成员公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并向支部大会公布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支部内采取组织推荐、自荐或他荐的形式进行。

(2)团支部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工作: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2/3以上,同时需邀请支部党员代表和学院党建办公室组工部成员到会指导、监督(注:支部党员和组工部成员未到场的会议无效),具体流程如下:

①入党积极分子在团员大会上作近一年的汇报(包括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

②其他团员对其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是否同意推荐该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被推荐者得票须超过到会人数2/3支持率(现场仅需统计民主评议结果,其余项目由支部党员带回党支部统计)。

4.推荐对象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农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细则表》(见附件1),同相关材料一起交支部党员代表审查(备注:各类证书、证明等,向支部提交电子版)。

5.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通过培养联系人、辅导员、授课教师、导师、班级同学、寝室室友等多种渠道,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6.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与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后,召开支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集体表决同意,按照发展指导计划数,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再经考察小组考察通过后,由相应党支部填写《推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2),报学院党委。

7.发展对象公示。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通过发布院网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5天。有反映问题的,党建办公室及时进行核查并反馈。

(二)研究生

1.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标准。

2.各支部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推优入党的同学认真填写《农学院研究生XX支部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3)

3.推荐对象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农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细则表》(见附件1),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相应党支部。(备注:各类证书、证明等,向支部提交电子版)。

4.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通过培养联系人、辅导员、授课教师、导师、班级同学、寝室室友等多种渠道,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5.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与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后,召开支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集体表决同意,按照发展指导计划数,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再经考察小组考察通过后,由相应党支部填写《推优入党推荐表》(见附件2),报学院党委。

6.发展对象公示。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通过发布院网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5天。有反映问题的,党建办公室及时进行核查并反馈。

五、注意事项

1、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推优入党工作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支部在推荐时一定要严格把,全面考察,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和“入党自愿”的原则。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度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

3、请各班于4月22日(周一)前将各项材料提交党支部,各党支部于4月29日(周五)16:20-18:00将《推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农学院小白房,报名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3563330755@qq.com

4.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依联系电话:15175580932

付小燕联系电话:19113462350

万红伶 联系电话:18227105564

各学生党支部工作联系方式:

农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农学1-3班):张幸QQ:2817695206

农学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农学4-5班):陈昭QQ:2977237328

植保本科生党支部:李艺冰QQ:1594521816

植科种子本科生党支部:邓雅文QQ:1348403167

农区烟草中药本科生党支部:陈宇奇QQ:3518268669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与循环利用科研团队党支部

王亚楠 QQ:1015826344

作物学博士研究生党支部 张峰 QQ:934040763

特用植物生产学研究生党支部陈明菊 QQ:3298467772

植保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舒银平 QQ:1753604408

作物遗传育种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周会娴 QQ:2217031762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硕士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石鑫鑫 QQ:2295384750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通讯地址: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第二教学实验楼  邮编:611130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1 NXY.SIC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