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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推免工作】农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0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2025届毕业生(2021级):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纸质版期刊论文(专利)首页、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认定汇总表发送至12273114@qq.com;纸质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农学院7-410。

2.提交时间:截止622

3.公示时间:6月23-6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在线、发明专利授权只认质量最高的一篇

2.在提前是本次认定工作统计的是以后的学术成果。

3.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唐骄萍老师,028-86290875。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620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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