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2025届毕业生(2021级):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材料提交
1.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纸质版期刊论文(专利)首页、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认定汇总表发送至12273114@qq.com;纸质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农学院7-410。
2.提交时间:截止6月22日
3.公示时间:6月23-6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1.学术论文在线、发明专利授权只认质量最高的一篇。
2.在提前是本次认定工作统计的是以后的学术成果。
3.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唐骄萍老师,028-86290875。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