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和及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奖励
奖学金名称 |
标准(元/人) |
本科生名额(人) |
类别 |
备注 |
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
12000 |
1 |
校设 |
|
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
6000 |
2 |
校设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5000 |
11 |
校设 |
|
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
4000 |
9 |
院设 |
大二大三大四各3名 |
瑞进特奖学金 |
3000 |
10 |
院设 |
植保专业5名,其余专业5名 |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
2000 |
8 |
校设 |
|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
2000 |
19 |
校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台沃奖学金 |
2000 |
5 |
院设 |
|
种子专业助学金 |
1000 |
3 |
院设 |
2022级 |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1.满足第(一)点基本要求;2.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相同则按照综测同年级同专业百分比靠前者优先。
3.参评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也不重复。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奖学金:11名,按照年级人数比例,名额分配为2021级4名,2022级3名,2023级4名。
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3名,不做分配,在各年级、各专业综合位点排名第一的奖学金申请者中答辩产生。
种子专业助学金:2022级3名,不做班级分配,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
其他奖学金名额共计5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
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
瑞进特奖学金 |
台沃奖学金 |
农学 |
3 |
7 |
3 |
2 |
2 |
植保 |
2 |
4 |
2 |
5 |
1 |
中药 |
1 |
3 |
1 |
1 |
1 |
种子 |
2 |
4 |
2 |
1 |
1 |
智农 |
0 |
1 |
1 |
1 |
0 |
合计 |
8 |
19 |
9 |
10 |
5 |
四、时间安排
(一)10月8日10:0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于10月8日12: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420963428@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交到2-213团办值班处。
(二)10月9日,学院举行“陈育新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遴选推荐答辩会(需准备PPT,3分钟自我陈述+2分钟提问)。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在农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答疑群另行通知。
(三)10月10日-16日: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和其他院设奖助学金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四)10月16日-21日: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设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人员在学工系统上填报信息。院设的社会捐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需要填写学工系统。
(五)如有疑问,请加入农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答疑群:917322560;农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答疑群:609332939;询问贾老师或团办宫同学。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