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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学工作】农学院关于开好2024-2025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6  来源:     点击数:

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和《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团支部专题学习工作指引》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团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2.团支部“对标定级”

3.年度团籍注册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 2024 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对标定级”:除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 5 星)。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安排 时间安排
专题组织生活会 将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板块 12月22日前完成会议和系统录入
团内民主评议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5)发至学院组织部邮箱321364946@qq.com 12月22日前
对标定级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12月22日前
年度团籍注册 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12月22日前

四、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职团干部参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团内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将直接取消 2024-2025 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3.创新开展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班团活动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材料记录。2024 年 12 月 22 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团委组织部成员。

农学院团委

2024年12月16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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