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通知公告

【推荐免试】农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3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2026届毕业生(2022级):

为确保 2026 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 2026 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不排除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不排除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材料提交

1.材料要求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纸质版期刊论文(专利)首页、文章全文PDF版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认定汇总表发送至12273114@qq.com;纸质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农学院委办公室

2.提交时间:截止610上午12点

3.提交地点:2211

4.专家审核:6月10日下午

5.公示时间:6月11-6月13日

三、注意事项

1.论文的通讯作者(通讯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专利的完成单位应为四川农业大学。

2.成果均须与申请人所学本科专业相关。

3.文章须已在线,不包含会议论文和综述类学术论文。专利仅包含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等。

联系唐骄萍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90875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5523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通讯地址: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第二教学实验楼  邮编:611130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  版权说明:Copyright © 2021 NXY.SICA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