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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5-11-13  来源:     点击数:

全体研究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并结合《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院发〔2024〕10号),现将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台沃奖学金、晶方农业奖学金等四项社会捐资奖学金申报及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1)二年级及其以上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6)需报送以下材料:申请表(附件3,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成绩单(加盖成绩章,2-212盖章);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在读期间主要成果证明。

(二)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1)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全日制在读研二、研三硕士研究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违规违纪;

(3)尊敬师长,支持公共服务管理和学生工作;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励志上进;

(三)台沃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作物学科所有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包括植保专业);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5)获奖学生每年寒/暑假需到企业参加一周的实践

(四)晶方农业奖学金

(1)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二、评选名额

1.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奖励人数:5人,额度:5000元/人;

2.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奖励人数:研二3人、研三3人,额度:4000元/人;

3.台沃奖学金,奖励人数:4人,额度:4000元/人;

4.晶方农业奖学金,奖励人数与额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人4000元,二等奖3人2000元。

三、评审方式

在满足捐赠协议的各项条件下,具体的计分标准按《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院发〔2024〕10号)执行,最终评选结果以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的票决结果为准。

四、时间安排

1. 11月21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提出申请,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汇总相关附件表格(附件1与附件2),成果时间与学业奖学金一致,并将相关电子版发给吴老师,纸质版材料交至2-212办公室吴老师处。

2.11月28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3.可以重复申请奖学金,但奖学金与奖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

4.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不得参评。

农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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