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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最美农院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6  来源:     点击数:

各系室、在岗教职工:

根据《农学院年度“最美农院人”评选办法》(院发[2025]6号),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最美农院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10个奖项类别。

(一)匠心育人奖。表彰长期坚守教学一线、教学成效显著的教职工。

(二)桃李芬芳奖。表彰在学生培养全过程中成绩突出、深受学生认可的教职工。

(三)基石奉献奖。表彰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中甘于奉献、保障有力的教职工。

(四)学科砥柱奖。表彰在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推动学科发展的教职工。

(五)团队卓越奖。表彰在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中成效卓著的“头雁”式教职工。

(六)金穗学者奖。表彰在农业领域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的教职工。

(七)大地贡献奖。表彰在服务“三农”、成果转化等社会服务中成效显著的教职工。

(八)青苗向阳奖。表彰40周岁(含)以下(以2025年12月31日为准)、成长突出的青年教职工。

(九)国际合作奖。表彰在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职工。

(十)文化传承奖。表彰在红色农史发掘、文化传承中成效明显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二)资格条件。需符合所申报奖项对应的具体要求(详见《农学院年度“最美农院人”评选办法》第三条第二款)。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推荐提名(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本次申报评选采取系室推荐与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系室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各系室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不少于3个类别奖项的候选人,每个类别奖项候选人仅推荐1名。

组织提名。根据需要,学院班子、院工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重点团队等可提名表彰候选人。教职工个人也可以自荐。

(二)学院评审(2025年12月23日—12月26日)

学院组织评审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奖项评选产生1名表彰建议人选。

(三)公示表彰(2025年12月26日—12月30日)

学院审定表彰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在学院年终总结大会进行表彰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获奖者优先推荐校级以上相关表彰。

五、材料报送

各系室将推荐候选人《农学院年度“最美农院人”申报推荐表》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月22日前报行政办郑亭老师处。地点:学院行政办公室(2教202),联系电话:028-86290872,电子邮箱:574905706@qq.com。

附件1:《农学院年度“最美农院人”评选办法》/FJ1-2025.pdf

附件2:《2025 年度 “最美农院人”申报推荐表》/FJ2-2025.docx

农 学 院

2025年12月16日

党委办、行政办:028-86290872 

团委办、就业办:028-86290875 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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