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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事务

农学院关于推选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3-02-21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团委   作者:农学院  点击数:

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委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现就推选团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含不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较高政治素质、良好作风品行、显著工作业绩、较强议事能力。

特别补充说明:请各支部在推荐过程中,充分挖掘、重点考虑在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表现突出的代表。

二、代表产生的方法与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1.各团支部推荐提名0-1人,报送至学院团委;

2.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或者多数团员的意见,学院团委集体研究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3.经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校团委

学院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工作,并2月23日20点前将《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拟推荐名册》(附件1)的电子版和200字左右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事迹简介一并发送至邮箱:321364946@qq.com


附件:1.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拟推荐名册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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