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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事务

关于开展农学院2023-2024学年团校的通知

时间:2023-11-29  来源:     点击数:

农学院各本科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创新理论学习、思想解读和行动践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切实增强基层团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团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级各支部团支书、2022级各支部班长和团支书、2023级各支部四名团干(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

请各位团干加入农学院2023-2024学年团校qq群,群号293303109。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9月

三、培训方式

1.理论知识学习:共计四次理论课程。

2.实践拓展活动:学员主动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3.心得分享活动:学员结合培训期间的学习内容以及自己参加的志愿和实践活动进行心得分享。

四、团校考核形式

1.出勤:共四次课程,除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得请假,若需请假请提前上交请假条,经批准后完成请假事宜,请假一次扣除2分;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心得:每位学员认真听课,学会思考,按相关要求书写并上交全部的心得。

3.青年大学习:每位团校学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达到100%参学比。

4.实操:培训期间,学员应主动积极参加志愿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讲座。分别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各一次、参与4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

五、培训激励

1.完成团校学习合格可获得德育板块1分基础分,考核优秀可获得德育板块2分附加分,评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20%。两次请假以及违反考核任意要求均不予结业。

2.对表现突出的学员,在选拔学生干部、推优入党、评优评奖等环节给予适当倾斜。

六、注意事项

1.学员须提前到教室,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须关闭手机,按划定区域就坐,中途不随意走动,原则上不得请假。

2.学员须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遵守上课纪律,并仔细做好笔记。

3.学院团委组织部将安排专人负责跟班考勤、记录学员上课情况并维持好课堂纪律。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农学院团委组织部所有,如有疑问,请联系:

团委组织部 曾雨科,QQ:3178638938

团委组织部 王张抒奕,QQ:1935383887

团委组织部 马文艺,QQ:2928857734

                                              农学院团委

2023年11月29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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